“没有亲历案件的局外人很难对被拐卖儿童的切身利益有感受,法官会利用自由裁案权,平衡具体执法与保护儿童利益之间的关系。”赵军说。
过去四年,7成买家被判一年及以下刑期
根据法院近年的判决情况,拐卖儿童犯罪,判处刑期大致在3年至7年不等。那拐卖儿童案中的买家一般如何量刑?
在记者梳理近300个拐卖儿童案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收买方大部分被判一年及以下有期徒刑,且大多适用缓刑,少数情节较轻的被判拘役、管制或免予追究刑事处罚,与情节较重的被判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例大致相当。
具体来说,记者统计的近4年来的近300个收买被拐卖儿童判例中,收买者被判拘役、管制或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占比和被判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占比各约15%,被判一年及以下有期徒刑的判例达7成。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朝晖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对被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处罚,一个关键点是,买家是否与拐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事前串通。“如果事前串通,就可能是拐卖儿童的共犯,情节严重很多。”
多个相关判例显示,在极少数被判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中,被告人往往是在收买前明知收买的儿童是被拐骗而来,或者在买卖过程中主动物色、长期策划。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2020年6月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柳秋妹明知被害人陈某1是被拐儿童仍予以收买,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以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被告人柳秋妹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在福建省福清市2020年3月的一例拐卖儿童案中,被告人李自军因“抱孙心切”,联系他人帮忙物色女婴,为了节省部分收买费用,便向介绍人谎称其本人也是中间介绍人。最终,被告人李自军因犯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