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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爽起诉北京文化等五家公司 索要1.08亿片酬

原标题:郑爽因电视剧片酬纠纷起诉北京文化等5公司 讨要1.0825亿

12月9日晚间,ST北文(000802)发布公告称。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即北京文化)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1)沪02民初240号《传票》、《起诉状》等诉讼文件,原告为郑爽。

公告显示,郑爽因某电视剧演员片酬纠纷问题提起诉讼,请求包括:请求判令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1.0825亿元,请求判令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天津嘉煊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唯众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对1.0825亿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此前,根据郑爽前男友张恒的爆料,郑爽从北京文化出品的《倩女幽魂》(后改名为《只问今生恋沧溟》)获得1.6亿片酬,涉及使用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的行为。由于这部戏的拍摄周期在77天左右,当时网友算了一笔账,整部影片的片酬为1.6亿,折合下来日薪为208万元,如此高额的天价令人瞠目结舌,引起广泛讨论。

2021年4月初,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受理了关于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的举报。

经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明,郑爽于2019年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与制片人约定片酬为1.6亿元,实际取得1.56亿元,未依法如实进行纳税申报,偷税4302.7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617.78万元。同时查明,郑爽另有其他演艺收入3507万元,偷税224.2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034.29万元。以上合计,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

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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