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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职!登门道歉!“狗伤人”事件背后暗藏哪些问题(4)

律师:民法典对养犬条例作出规定

造成侵权需承担赔偿责任

原本一件不大的纠纷,却引发了社会对“维权”和“城市管理”的大讨论。

北京安倍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敏表示,不论是民法典还是地方养犬条例,都对该事件作出明确规定。

“民法典规定,动物的管理人如果给别人造成侵权,也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的范围有医药费、误工费、物质伤害赔偿、护理费等。如果伤害大,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孙敏表示,如果城管管理不积极,可以向上一级单位进行投诉或复议。如果王某刚一直不肯道歉,受害人可以诉诸法律,但孙敏认为,各级职能部门不应让原本不大的事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如果能积极行使职责,也许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就能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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