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新闻 > 热点新闻 >

不给三薪,员工国庆节拒绝上班被开除,法院判了

原标题:打工人国庆节拒绝上班,公司将其开除,法院:双方均有过错

“国庆三倍薪水加班,你愿意吗?”假期将近,网络上关于国庆节讨论也越来越多,尤其在当下“反996”,“去内卷化”的社会背景下,法定节假日要不要拿三倍工薪加班、如何避免假期变相加班等话题,每次假期前都是网络讨论的焦点。

因不给三薪,员工国庆节拒绝上班被开除,法院判了

九派新闻在裁判文书网注意到,南昌有一位酒店“打工人”高某,在国庆节期间拒绝公司的上班要求,被公司以“无故旷工”三天为由开除。之后,高某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法院认定公司开除自己的行为违反《劳动法》。最终,二审法院判决双方在此次劳动纠纷中均有过错。

因拒绝国庆上班被辞退,一审法院:开除行为违法

一审法院查明,高某自2006年11月15日开始,与酒店签订劳动合同,在酒店担任厨师。2015年10月1日至3日,也即国庆节期间,酒店要求高某上班,高某拒绝,实际也并未到岗。国庆后,酒店以此为由开除高某。

10月4日,高某前往公司询问,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10月9日,高某填写离职通知书,写明因国庆节1日至3日没加班,被酒店以此为由辞退。酒店的部门主管在高某的离职申请单上写道:“国庆10.1-10.3三天未上班,旷工三天,自动离职”。

2016年10月15日,高某带新闻媒体到酒店处了解情况,此时,酒店向媒体表示并未开除高某,也未替其办理离职手续。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酒店是否违法解约被告?对此,酒店辩称,高某明知酒店行业的特殊性,却在2015年的国庆期间拒绝加班,属于旷工行为,酒店有权解除与被告的劳动合同。

推荐阅读

24小时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