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塘镇:龙泉村陈村土楼187号。
三、除上述区域之外的中、高风险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道路封闭管理”。居民原则上居家,每户每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村(居)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四、上述所有区域除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和保障民生的专用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
五、广大群众要自觉落实上述分类管理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防控区域的类别、范围、管理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行动态调整。(总台记者 陈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