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格调电影工厂影院总经理袁鹏:上面写着高压危险,禁止触摸。这是为了警示顾客,这个东西是不可以去触摸的,我们做了一个这样的牌子,那个牌子就在银幕下方,在厅内的任何角度都可以看到。
记者:所以你们认为你们其实是尽到提醒的义务?
洛阳市格调电影工厂影院总经理袁鹏::对。
协商过程中,影院方提出1.5万元的赔偿款,孩子的妈妈当场表示不认可。
洛阳市格调电影工厂影院总经理袁鹏:这个银幕已经是不可逆损毁,我们估算了一下大概的一个成本,当时讲的是1.5万,顾客当时也就是直接拒绝了,就是不可能赔这个1.5万,你们影院没有责任吗。
经短信沟通男童母亲同意见面协商
当晚协商未果后,影院工作人员说,第三天早上他们给孩子妈妈打了电话但没有接,在发短信表示可能要诉讼后接到了回电,双方约定于6月2日早上见面协商。但当天中午,工作人员接到了自称是孩子伯伯的人打来的电话。
(视频截图)
影院方有些疑惑,这通电话是否代表着孩子监护人的态度呢?工作人员再次与孩子的妈妈取得了联系。最终双方通过短信沟通,继续按照先前约定的时间在影院附近见面协商。
洛阳市格调电影工厂影院总经理袁鹏:6月2日早上8点我们协商的时候,这位女士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认为影院方是有责任的,还是没有起到提示作用,因为她不知道银幕是不可以拍打、不可以触摸,而且这么贵重。我们当时也没有协商成功,因为事情发生的时间确实比较长了,我们就准备起诉了。
(视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