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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来信与访谈)(3)

非法社会组织为了迷惑公众,从名称、组织架构等各个方面都模仿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如果不注意观察、识别,公众很可能被骗。

今年3月,民政部等22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近年来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新特点和新动向,从切断非法社会组织的营养来源入手,对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所需要的场所、空间、宣传渠道、人员支持等各个环节进行封堵,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可能涉及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全面加强对各类合法主体的管理,力求通过管住合法,达到制止非法的目的。

“为了更好地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社会组织的防范意识,《通知》专门强调了识别非法社会组织的方法,同时还发布了《关于防范非法社会组织以公益慈善名义行骗敛财的提示》。”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众在参加社会组织活动前,应先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通过社会组织名称核实其是否为合法登记的组织。凡是在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中找不到的,就可能涉嫌非法社会组织。

“非法社会组织屡禁不绝,主要因为违法收益远高于违法成本。”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教授张卿认为,在查处方面,非法社会组织通常具有灵活性、隐蔽性、机动性等特点,在执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非法社会组织被发现或查处的概率较低;在处罚方面,我国现行法律中针对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是取缔、没收违法所得,以及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采取的罚款、拘留等行政惩戒,产生的震慑力比较有限。

“非法社会组织既然以敛财为主,对于其从事违法活动动辄上百万元的利益来说,仅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难以打消从事违法行为的念头。”张卿补充道,“当然,针对非法社会组织的处理还有刑事制裁手段,但是对非法组织本身的刑事制裁效果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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