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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超载”被罚,自残后复磅未达处罚标准(2)

因此,赵洪军怀疑过磅出现了错误,在与超限站工作人员协商后,对方同意其重新过磅。赵洪军便将车从超限站内开出,调转车头后,在超限站附近转了一圈后重新回到了过磅区,结果电子屏上仍显示卡车超重1.24吨。

两次过磅均显示车辆超重一吨以上,一名超限站的工作人员从栏杆旁的工作室内走出,要求赵洪军出示机动车驾驶证与机动车行驶证,并告知他将面临500元罚款和扣除3分的惩罚。

新京报记者检索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6年10月18日公开的《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有关执法工作的通知》中显示,“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测。对确认未超过规定限载标准的车辆,直接予以放行;超过规定限载标准1吨以内的,予以警告后放行。”

多次协商复磅无果,卡车司机割伤左臂

工作人员要求赵洪军将卡车开往超限站后侧的停车场。赵洪军称,“在我前往停车场时,我后面至少有10辆卡车被当场扣下,全部开向了停车场。”

下车后,赵洪军来到了停车场旁边的一处办公室,办公室门前分别挂着“清城区新庄超限检测点”和“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执法六大队”两块门牌。

赵洪军两次向办公室内一名穿着交通执法背心的工作人员请求再次复磅,“我从山东过来的,沿途超限站都没有超吨,能不能再复磅一次,如果的确超吨,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这里规定只能过磅两次,你刚才已经复磅过了。”

随后,赵洪军拨通了办公室内墙上的投诉电话,赵洪军称,接线人员表示“不接受投诉,有任何问题你与工作人员协商”。

14日上午,新京报记者拨打了上述投诉电话,接线人员自称是清远市交通运输局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不太清楚当天的情况,现在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已经在调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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