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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超载”被罚,自残后复磅未达处罚标准

新京报讯(记者薄其雨实习生慕宏举)山东货车司机赵洪军在广东清远一超限站地磅称重两次,均被判超重一吨以上,面临罚款、扣分的处罚。因其在山东淄博至此地前称重均未达到超重处罚标准,赵洪军多次要求当地交通执法人员复磅,均以“超限站规定只能过磅两次”为由被拒绝。赵洪军在超限站办公室割伤左臂后被同意复磅,结果显示未超重一吨以上,未到处罚标准。

14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获悉,目前交通运输局方面已了解此事,具体情况正在核查中。对此,清城区委宣传部一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表示,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核查此事,后续会公开通报相关情况。

广东清远超限站两次过磅“超重”1.24吨

赵洪军介绍,这次拉货是从山东淄博出发运送一车有色金属至广东佛山,4月10日出发时,据淄博翰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过磅单显示,车货总重49.89吨。赵洪军称,该货车标准载重49吨。

4月12日17时赵洪军到达广东清远,在清城区新庄超限站测出超重。赵洪军回忆,卡车进入过磅区时,突然响起了车辆过载的警报声,且卡车前方的横杆没有抬起。赵洪军看到前方不远处的电子屏幕上显示,50.24吨,车辆超重1.24吨。

货车司机“超载”被罚,自残后复磅未达处罚标准

事发超限站。受访者供图

赵洪军称,他从距离此处不到50公里左右的另一处超限站经过时,并没有被测出超重一吨以上,“我这一路经过山东、江苏、安徽、江西等地不少于5个监测站点,都没有显示超吨,唯独在这里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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