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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来信与访谈)(3)

“一些地方的无障碍设施聊胜于无,平时也疏于管理维护,常常造成人为障碍。比如,有的无障碍厕所门口还是台阶;停车场的残疾人停车位太偏太小,残疾人没法使用等等。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管理和维修养护的主体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监管机制也没有真正形成。”安徽合肥市读者吴玲建议,应当探索常态化社会监督机制,由相关部门牵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残疾人等参加,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养护、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了解残疾人实际需求,发现问题后向相关部门反映,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完善。

记者了解到,《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自2012年实施以来,各地相继出台了无障碍建设与管理的法规规章等,但有相当一部分条款是鼓励性、倡导性的,缺少强制性的建设标准,也没有相应的惩处措施,实际效果打了折扣。多位法律界人士建议,应对相关现行法规进行“嵌入式”修订,明确无障碍建设的规范标准和要求,并确立违反规范的惩罚机制问题,确保无障碍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建设、管理。

河南商丘市读者李方向建议,新建无障碍设施应当严把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关,制定强制性的无障碍设计标准,“设计者、建设方在动工前不妨蒙上眼睛、塞住耳朵或者坐上轮椅,亲身体验一下残疾人的感受,这样才能更好地从残疾人角度出发,为他们建设适用的无障碍设施”。

因地制宜建设,形成监管机制,加大对家庭、农村、老旧小区等环境投入

近年来,政府部门不断推动完善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维护政策体系,加强配套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实施更优惠政策。《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也明确,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完善无障碍装备设备。如何才能让残疾人居家和社区生活更加便利?怎样才能提高他们的出行便利程度和对他们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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