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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英雄烈士保护明确不可触碰法律红线

编者按:自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以来,法律为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提供强有力的保护。又是一年清明节,人民网《人民说法》栏目推出“英烈不容诋毁!专家解读英烈保护法”系列报道,守护英烈精神,捍卫民族荣光。本期专访北京市法学会“百名法学青年英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王雷。

加强对英烈人格利益的保护形成崇尚先烈良好风气

人民网:2018年施行的英烈保护法主要是在哪些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王雷:2017年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比较概括。2018年立法机关又通过一部专门性的特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进一步细化民法总则中的英烈条款。

英烈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过去三年,围绕英烈保护法的执法和司法实践取得了积极效果。在网络或自媒体中偶尔还会出现侮辱、贬损、诋毁英雄烈士人格的不当言论,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情感。而民法典和英烈保护法当中相关的法律责任制度有助于矫正不当言论,在整个社会形成崇尚先烈、尊崇英雄、弘德向善的良好风气。

英烈名誉受到侵害检察机关可提起公益诉讼

人民网: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对死者名誉的保护期限采纳了死者近亲属生存期限的规定,在英烈保护法中没有对英雄烈士人格权益的保护期限进行规定,该如何理解?

王雷:相关司法解释表明,死者的人格利益受到侵害时,死者的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来进行保护。法律规定,近亲属范围对应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这是在所有亲属中划出的近亲属范围。如果死者的近亲属也都不在世,则无法适用司法解释的保护规则。值得一提的是,在2017年的民法总则和2020年的民法典中,对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保护,相关条款没有限定仅是近亲属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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