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协调利益关系的制度保障。”冯晓青指出,知识产权保护涉及法律制度,既是保障机制,也是激励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和市场机制,需要利用市场转化来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
加强三大保障——
行政、司法、技术保驾护航
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其中包含6个板块、99条措施。冯晓青指出,这是当前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法治化水平的纲领性文件。
冯晓青接着介绍,2020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其中包含133条措施;年底,最高人民法院还一次性作出18件知识产权类司法解释修改的决定。
“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司法居于主导地位。”冯刚介绍说,网络审理模式依托新技术,最突出的应用就是互联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为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上级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上诉再审案件一律使用网络审判规则。当前互联网法院对于新技术、网络技术的运用是到位的。
“区块链、时间戳技术已经成为证据保全的‘主力军’。”冯刚认为,常见的以邮件和微信为代表的电子证据,在认证标准上已经相当成熟了。这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有专门的司法解释,各地高级人民法院也对本地的电子证据的取证、举证、质证规则也出台过一些文件。著作权特别是网络著作权案件中,基本上采取以区块链、时间戳为代表的证据保全手段。
把握三大趋势——
案件数量大、类型多、技术含量高
知识产权案件数量飙升。冯刚谈及,2019年全国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有48万多件,其中地方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将近40万件,其中著作权案件将近30万件,占比接近3/4。冯晓青查阅有关统计数据也发现,近五六年来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飙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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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为何如此重要?知识产权工作有何“更高要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哪些举措?2月1日出版的《求是》杂志将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释放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磅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