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6日电“完善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淡化学历要求,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日前,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在总结工程技术领域试点工作基础上,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
意见明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突出重点,适应技术技能人才融合发展趋势,以高技能人才为重点;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才职业发展中"独木桥"、"天花板"问题;三是坚持科学评价,强化技术技能贡献,突出工作业绩;四是坚持以用为本,促进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等措施相互衔接,着力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具体包括下列五项措施:
一是扩大贯通领域。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为工作重点,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二是完善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淡化学历要求,对两类人才贯通的职称系列,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参加职称评审,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强化技能贡献,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突出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注重评价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工艺改进、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技能竞赛获奖情况、行业工法、操作法、完成项目、技术报告、经验总结、行业标准等创新性成果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建立绿色通道,对为国家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采取特殊评价办法,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或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
经过为期三天的激烈角逐,我国首届职业技能大赛在12月13日晚圆满结束。在这场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举办的综合性国家职业技能大赛上,广东代表团总共揽获32枚金牌,占86个项目金牌总数近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