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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奸淫4岁幼女获死刑,既是严惩也是威慑

媒体:奸淫4岁幼女获死刑,既是严惩也是威慑
2020-12-02 21:26:21 新京报

原标题:奸淫4岁幼女获死刑,既是严惩也是威慑

▲庭审现场。图片来源于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庭审现场。图片来源于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文|金泽刚

备受关注的刘某国奸淫4岁幼女致其重伤案,落下了法槌。

据媒体报道,12月2日上午,哈尔滨中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法院方面表示,刘某国曾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两次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使用特别残忍手段奸淫年仅四岁的幼女,造成被害人三处重伤的特别严重后果。以强奸罪判处刘某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4岁幼女下手,致其在ICU躺到现在,刘某国获死刑,是罪有应得,也在公众预期之中。而这样的依法严惩,也是以典型个案的警示效应,宣示法律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零容忍态度。

近年来,无论是韩国的“素媛案”、“N号房”事件,还是国内时有发生的性侵儿童案表明,强奸案已明显呈现被害人低龄化的特点,对女性权益尤其是幼女的保护急需引起重视。

中国女童保护基金会发布的《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显示,仅2019年一年中国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就有301起,受害人数达807人,年龄最小的仅为4岁。

其实,多年来,强奸幼女案一直引发舆论与司法的关注。2013年10月,最高法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强调,“要从严惩治、从严执法”,严惩性侵幼女、校园性侵等犯罪行为。

强奸罪是严重侵害女性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不仅侵犯女性的性自主权,而且会对被害女性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伤害。此外,基于现有舆论生态,还可能会对被害者的社会关系带来毁灭性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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