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设为书签Ctrl+D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
军事APP
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引以为戒!抢出来的都是祸!这些典型交通案例赶紧看看

引以为戒!抢出来的都是祸!这些典型交通案例赶紧看看
2020-12-01 14:56:08 央视新闻客户端

原标题:引以为戒!抢出来的都是祸!这些典型交通案例赶紧看看→

2020年12月2日是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我们常说开车上路要文明礼让,可一些交通参与者在行车过程中为图一时之快争道抢行,这么抢,往往抢出来的是祸端。

案例一:争道抢行抢出来的祸端

前些天,在河北张家口这一路口的左转弯车道上,所有的车都在待转线排队等候绿灯放行,这时,排在中间的一辆轿车忽然抢先掉头,对向正常直行的车辆来不及避让,两车发生了碰撞。

交警:你过来走的那条车道?

直行小车驾驶人:我走的这条车道,正直行的,后来他从这面拐弯,咚一下撞上了。

交警:你过来是绿灯。

直行小车驾驶人:嗯,绿灯呀。 

交警现场调查认定,此次事故中,掉头的白色轿车妨碍了正常直行车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张家口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事故中队李俊杰:白色轿车右侧受损严重,越野车左前角受损严重,经询问双方司机幸好没有受伤。

前段时间,湖北高速交警接到报警称,在沪渝高速湖北恩施段,有一辆大货车和一辆小轿车追尾。交警赶到现场时,发生碰撞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与灰色小车就停在高速公路超车道上。

随后,交警调取了货车行车记录仪拍摄的画面,事发当时,灰色小车从它右侧行车道超车,刚好处于大货车的视线盲区,直到小车被撞,货车行车记录仪都没有拍到小车。好在当时大货车车速较慢,未发生剧烈碰撞,无人员受伤,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交警认定,小车驾驶人因不按规定变更车道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湖北高速交警恩施大队民警陈博成:根据道交法,在高速公路行驶,前方车距应保持在100米左右,跟车距离不要太近,超车的时候不要右侧超车,要前后观察,注意侧后方来车,不要影响正常行驶的车辆。

1234...全文 5 下一页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