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首都战略定位制订《三年行动计划》
2020年3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对法治乡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
4月,北京市司法局向各区部署了针对546个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自查自评工作,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核查资料、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复核评估,并针对北京市法治乡村建设开展调研和自查自评。
近日,《北京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向社会公布。根据该行动计划,到2020年,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村覆盖率达到15%,2021年达到20%,2022年达到30%,全面营造法治可信赖、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道德应遵守的良好法治氛围。
据《三年行动计划》起草负责人介绍,主要内容包括完善涉农领域立法、推进涉农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乡村司法保障、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和平安建设机制、深化乡村依法治理、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八方面具体任务。为提高《三年行动计划》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在每一项任务之后,明确了具体的责任部门,共涉及全市30个部门及相关涉农区。同时,还配套推出了《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指导标准》和《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命名管理办法》。
“各涉农区要将法治乡村建设纳入基层政府绩效考核。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经费保障,列入财政预算。”在强有力的支持保障下,相信到2022年,北京市涉农法律法规地方配套保障措施基本完备,涉农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农村司法保障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全面增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覆盖面更加广泛,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