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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来京旅游在天安门安检棚推搡民警 获刑8个月(2)

女子来京旅游在天安门安检棚推搡民警 获刑8个月(2)
2020-10-17 22:47:21 环球时报

上述说法得到民警颜某、安检队员工方某、冯某的证言证实。经鉴定,杜某的损伤程度不构成轻微伤。

公诉机关认为,尤某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庭审中,尤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不持异议,辩称其当时是因为身份证被扣押不能出示,故与执勤民警起了冲突。辩护人张鹏认为,尤某主观恶性小、其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小,系初犯、偶犯,并且当庭能自愿认罪,建议法庭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尤某无视国法,以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鉴于尤某当庭能自愿认罪,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故法院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尤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来源:北京头条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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