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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银行推荐高风险理财亏21万 法院:银行赔

老人被银行推荐高风险理财亏21万 法院:银行赔
2020-10-10 18:46:43 北京头条客户端

原标题:壹现场丨老人被银行推荐高风险理财亏21万法院:银行赔

王大爷称,去银行存退休金时,银行向其出售与其风险评估等级不相适应的高风险产品,导致其资金亏损。王大爷将银行诉至法院,索赔损失21万元。10月10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北京海淀法院判决支持了王大爷的诉求。

王大爷诉称,其除了银行定期存款、购买国债外,并没有任何其他投资经验。2016年7月,其去银行存退休金时,看到银行代销的基金产品的相关宣传,其向客户经理咨询有无适合自己购买的理财产品。客户经理对王大爷做了风险评估,王大爷填写了《个人客户风险评估问卷》。

该问卷中,“以下哪项最符合您的投资态度”项下王大爷的选项为“保守投资,不希望本金损失,愿意承担一定幅度的收益波动”;“您的投资目的”项下王大爷的选项为“资产稳健增长”;“您的投资出现何种程度的波动时,您会呈现明显的焦虑”项下王大爷的选项为“本金10%以内的损失”。根据王大爷填写的上述问卷,银行对王大爷的风险评估结果为稳健型。

随后,王大爷根据银行客户经理的推荐,在该行购买了“元宝1号投资基金”,认购金额为50万元。一年后,王大爷对上述基金予以赎回,赎回金额为29万元,本金亏损21万元。

王大爷非常吃惊,将此事告诉女儿,女儿了解后发现该基金属于采用指数化操作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的品种,并不符合王大爷的风险评估结果。王大爷与银行交涉未果,故起诉至法院,要求银行赔偿其本金损失21万元。

被告银行辩称,王大爷购买涉诉基金时,银行工作人员已向其介绍了该基金的相关情况并进行了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投资人风险提示确认书》等单据也由王大爷本人签字确认,王大爷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认定其已知悉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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