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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种子”之乱:10年自研打败垄断,却败给国内几十种冒牌货(4)

而对于原创型育种企业来说,“DUS测试周期长达两三年,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更新速度快,从而造成新品种保护权授予时滞。如果遇到仿冒、套牌等侵权行为,在原创种子尚未通过新品种测试时,‘仿种子’已捷足先登,出现‘李逵’败给‘李鬼’的现象。”张永平说。

(小标题)“仿种子”之治

国内育种专家认为,为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我国要保护“土”种子、利用“洋”种子、培育新种子、打击“仿种子”。因为种质资源是自然植物的生命备份,特别是非主要农作物,在保持物种多样性、优化产业结构、增加群众收入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据张永平介绍,要充分利用“土”种子品质好、“洋”种子产量高的各自优势,开展品种杂交、选育工作,培育出产量、质量、口感等均佳的新品种,兼顾适应性、丰产性、商品性。为此,要着力保护好非主要农作物“土”种子,需要及时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调查与收集工作。黄河流域西北地区种质基因库建设,已在内蒙古启动,希望得到国家试点支持。

巴彦淖尔市农牧业科学研究院向日葵研究所所长李军说,种子是农业的“芯片”,现代农业的革新和竞争是以种质资源为核心的科技较量。建立和完善非主要农作物种质资源DNA指纹图谱库,有利于对本土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有利于发掘一批有重要育种价值的新基因,有利于创制一批突破性的新种质。建议在非农作物原产地或主产地,如在食葵种植面积占全国七分之一的巴彦淖尔市,设立由国家主导的食葵DNA指纹图谱库,有利于本土种质资源的保护、研发、推广。

业内人士建议,我国需要实施更为严格的新品种登记制度。在构建种质资源DNA指纹图谱库的基础上,各级品种登记审查单位必须对登记品种的特异性实施实质审查。对已登记品种进行DNA指纹图谱鉴定,对一品多名及剽窃原创品种的“仿种子”行为进行筛查和严厉打击,维护原创企业的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一致认为,我国需要实施植物新品种权事先审查机制,从源头杜绝种质资源知识产权纠纷的发生。国家相关部门借助种质资源DNA指纹图谱对植物新品种权授予工作进行事先筛查,筛查后再确定是否安排进行DUS测试,以保证植物新品种权授予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基层种子执法人员呼吁,我国需要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立法,缩短DUS测试周期,加快品种审定效率。部分品种审定可采用DNA测试法,缩短审定时间,进一步保护和提高企业研发新品种的积极性。(完)

(责任编辑: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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