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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遇害女子小区业主:她失踪当天家中用去2吨水(3)

杭州遇害女子小区业主:她失踪当天家中用去2吨水(3)
2020-07-25 09:35:56 华商网

针对使用粉碎机的说法,孙先生表示不可能,因为楼房隔音效果不好,使用粉碎机的话,肯定会有邻居听到的。或许随着案件的告破,这些悬疑会被警方逐一揭开。

7月24日,华商报记者试图联系来女士的大女儿和其丈夫,但手机一直无人接听。记者从杭州某会计事务所证实,来某利并非会计事务所的保洁员。记者联系杭州警方证实,来女士的丈夫许某利涉嫌故意杀人已被控制。

7月24日,杭州市公安局官网发布警方通报称,案件取得重大突破,失踪女子已经遇害,其丈夫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已被江干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将根据案件侦办进展,于近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有关案情。

>>>律师说法

丈夫杀妻即使找不到尸骸,有其他证据也可定罪

“定罪量刑的依据之一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尸骸虽是受害者遇害的重要证据,但是并非唯一证据,如其他证据,比如,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词、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形成故意杀人完整证据链条的,也可定罪。”

7月24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刑辩律师赵良善分析认为,“如果许某利杀害妻子分解尸体属实,无论是基于经济利益还是其他原因,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赵良善表示,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许某利的手段残忍,犯罪情节极为恶劣,最高可判处死刑。

针对网传许某利11岁的女儿知情的说法,赵良善认为,即使11岁的女儿隐瞒了其父犯罪行为,未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可以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8种暴力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为满14周岁。“11岁女儿年龄较小、心智不成熟等,在受其父威胁的情况下作出隐瞒案情的行为,也是有情可原的。”华商报记者燕然

(责任编辑:路子康 CN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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