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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穿山甲,还有什么被《中国药典》“除名”(3)

除了穿山甲,还有什么被《中国药典》“除名”(3)
2020-06-11 10:10:01 澎湃

当年沸沸扬扬的“活熊取胆”风波,一度有些企业或行业协会,将批评指为“西方某些基金的阴谋”。这件事当然有争议,但在公众舆论争议、讨论的过程中,中国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是在增进的。

今天,从多年不动的野生动物禁食令得以大幅度推进可以看出,无论是管理部门的意志,还是民间的意识,与本世纪初相比,都已经有了极大的提升,不再是简单的“怜惜生灵”,更有现代社会生命伦理的影响。

在官方文件中,一直强调,《中国药典》要“主导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主导中药质量控制的国际话语权”。但只有这些是不够的。归根到底,一个官方扶持的医药体系,往大了说,是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往小了说,是要“以人为本”。

除名穿山甲,照顾民众生态保护的心意,是“以人民为中心”;除名“夜明砂”,照顾民众对生态安全的顾虑,是“以人民为中心”;那么,除名马兜铃这个“臭名昭著”多年,在多数国家受到“围剿”的“有毒药材”,降低潜在甚至是早已证实的对患者的危害,当然更是“以人民为中心”。

前二者是“从善如流”,后一个是“自查自纠”。从善如流是高标准,自查自纠是基本要求。

“以人民为中心”,自然不应该是一时一事的姿态。那么,如何做到在没有突发的疫情,或没有发生重大医疗事故的前提下,保证《中国药典》日后的修订,仍有充分可靠的流程,去伪存真,能首先站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大立场,而不是站在某个行业甚至个别企业私利的小立场,就是必须回答的问题。

将讨论过程、决策依据公开,是答案之一。

《中国药典》以往的修订,拿掉了哪些,为什么拿掉,总体上,相关信息在大众媒体,是表达不充分甚至讳莫如深的。为什么穿山甲可以除名,而其他保护野生动植物来源的药材(不一定是一级)就不可以除名;同样,马兜铃被拿掉的依据是什么,其他那些具有明确肝肾毒性的中药材,是否也会参照执行,如果不能参照执行,原因是什么;如果参照执行,是否会有一个明确标准的时间表……这些公众关切甚至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的问题,恐怕不能仅仅由狭义业内的专家讨论决定,而应该有某种类似听证会的机制保证其公开与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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