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那些“食用级”护肤品真的能吃吗?对不起,你又被套路了!
“厨房食用级”“对身体有益的食物对肌肤同样有益”“你可以把我们的万用油加进你的早餐的沙冰里食用”“100%天然无合成的润肤霜”……关于护肤,总有层出不穷的新概念冒出来,如今,“可食用”俨然已成为最热门的概念。与其他化妆品相比,“可食用”级护肤品标榜产品成分的天然性及安全性,强调其成分甚至达到可食用级别。而在这些“能吃”的护肤品中,除了各个品牌推出的主打产品,还有不少网友的DIY“心得”,猕猴桃酸奶面膜、番茄祛痘面膜、果醋绿豆紧缩毛孔水……那么这些“能吃”的护肤品真的更好吗?
“可食用”级化妆品吃不得
“化妆品与食品属于不同行业,二者使用部位不同,吸收成分不同,所用原料及产品指标要求、禁限用要求,所执行的规范、检验标准均不一样。”天津强微特生物科技公司研发总监、天津大学生物化工专业硕士王培培介绍,化妆品原料参考国家发布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共8783种,食品添加剂参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共2370种。
王培培介绍,以酒精为例,食用酒精执行标准为GB10343-2008,其中普通级酒精的甲醇指标为“≤150毫克/升”,允许极少量甲醇存在;而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中,甲醇属于禁用成分。再比如对于微生物的要求,食品按照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国家标准GB4789等,共需检测42项,化妆品则遵循《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检测细菌类微生物细菌总数,如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二者要求完全不同,并不是食品级产品用在护肤方面就更安全。
“商家新推出的‘可食用’级化妆品概念,实际上是为了宣传效果而使用的市场语言。”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处主任科员牛东斌表示,从现有的标准以及规范来说,化妆品是不可以食用的,亦不存在“可食用”级化妆品这个概念。
食品或食品包装材料能不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病作为传播载体?对此,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微生物实验部主任李凤琴表示,食品和食品包装材料目前为止有可能被新冠病毒污染,
6月28日下午,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七十二次会议暨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研究调度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