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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自己开的车压死!保险公司拒赔 法院这样判(3)

男子被自己开的车压死!保险公司拒赔 法院这样判(3)
2019-11-22 11:15:19 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各地法院对“驾驶人能否转化为第三者”

存在不同的认识

中国之声记者查询发现,此前多地都曾有过类似的案例发生。但各地法院对“驾驶人能否转化为第三者”方面,存在不同的认识。

比如,安徽省高院2013年发布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规定,本车驾乘人员脱离本车车体后,遭受本车碰撞、碾压等损害,请求本车交强险赔偿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山东省高院2011年发布的《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则区分了不同情况:车上人员在车下时被所乘机动车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车上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摔出车外后与所乘机动车发生碰撞导致人身伤亡,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公司要赔;而车上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摔出车外导致人身伤亡的,除合同另有约定或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否则不赔。

而更多的地方法院,甚至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编著的一些实用著作中,则认为“车上人员”与“车外人员”的区别是比较固定的,严格限制“第三者”概念的扩大化。当然,在我国的司法制度中,这些既有的案件,对正在审理的案件只有参考作用,而并不能作为裁判的法律依据。

目前,发生在齐齐哈尔的这起案件,一审判决暂时还没有生效。保险公司会不会理赔,该不该赔,还有待相关判决生效之后,才能见分晓。

央广记者:肖源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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