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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信贷员违规裸贷逼女大学生开房 获刑6年(2)

山东一信贷员违规裸贷逼女大学生开房 获刑6年(2)
2019-09-12 09:58:56 华商报

临淄区人民法院宣判后,李某不服,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李某上诉的理由是:他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一是他没有使用裸照威胁被害人与其发生性关系,被害人陈述与事实不符;二是原审采信的电话录音是被害人拼凑伪造,不能作为定罪证据使用。

李某的辩护人以相同意见为其辩护,另提出:上诉人李某仅有威胁被害人偿还借款的行为,被害人系自愿通过发生性关系为交易折抵债务;电话录音是在双方发生最后一次性关系后所录制,上诉人为被害人提供手机是方便向被害人催款,均不能得出双方发生性关系时被害人系被胁迫的结论。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李某明知被害人不符合贷款条件,故意以“裸贷”方式向仍为在校大学生的被害人出借款项。被害人没有还款能力不能还款,上诉人李某以公开其拍摄的被害人裸照等相要挟,给被害人施加压力,多次迫使被害人到其开房的宾馆与其发生性关系,“肉偿”借款利息,其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符合强奸罪的特征。上诉人李某对给被害人拍过裸照、提出“肉偿”借款利息、与被害人多次发生性关系的事实予以供述;被害人陈述系受上诉人胁迫发生性关系,其多次陈述稳定,且与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李某宾馆住宿记录等证据相印证,足以认定本案事实。上诉人所提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信。9月2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9月11日,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李某的二审辩护人张永强律师介绍,二审刚刚宣判,据他了解,李某可能会继续申诉。案发后,李某并未将此事告知单位,因此,李某的单位是怎么处理此事的,他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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