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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任性犯险获救后拒付救援费:公共资源就该救我 (3)

游客任性犯险获救后拒付救援费:公共资源就该救我 (3)
2019-08-25 14:31:36 中国之声

四姑娘山景区法规处处长杨清培介绍说,这3000元的罚单,是综合了违规穿越四姑娘山所产生的救援物资、人员等费用后计算得出的。

“有偿标准管理收费规定是去年我们在整个四姑娘山景区、社区户外一些俱乐部,户外管理中心起草、对社会公布后,到阿坝州法制办备案,公示完之后我们才执行的有偿管理规定吧。”

黄山景区就有偿救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从去年五一前夕,安徽黄山景区发布《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是国内第一个公开发布的有偿救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前后,社会公众对此事就存在两种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在人身安全面前,谈钱是很不恰当的;但更多的声音则认为,推行有偿救援,是对旅游秩序的一种维护。北京外国语大学文创产业研究中心旅游研究所所长刘思敏就支持有严格限定条件的有偿救援:

“如果在景区范围之内收取了门票,就有义务为游客提供相应的救援的服务,但是超出了景区警示的这个范围,那么这个后果就应该承担。承担的原则第一,限定条件。第二,他不应以营利为目的。也就是说,景区和地方政府救援之后的收费不能高于成本。”

游客任性犯险获救后拒付救援费:公共资源就该救我

刘思敏坦言,目前来看,推行有偿救援的,还只是在极个别的几个景区。更多还在免费救援的景区,可能有道德方面的考量:

“对这个遇险的游客,哪怕他是闯入了危险区出现这种险情,大家还是一种期待,像雷锋式这样的救援,而不愿意付出代价。在这种社会心理下,如果是收费的话,就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这是有景区所忌讳的;第二点,这样的极端事件虽然时有发生,但是跟庞大的游客基数相比,它还是比较小的。所以很多景区权衡之后,不想因小失大。还有毕竟很多地方,也希望更多的游客去,也是对游客怀着感恩之心的,那么收费的话就必然是伤感情,所以说也有所顾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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