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拎牛奶箱砸公交司机 乘客被判刑三年半
邓某在乘公交车坐过站后,拎起手中的整箱牛奶砸向正在驾驶车辆的司机,导致公交车与相邻车道的小轿车相撞,车上乘客受伤。昨天下午,本案在丰台法院公开宣判,邓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事件
公交坐过站乘客砸司机
2018年10月29日,南三环洋桥西公交站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公交车突然失控,与相邻车道的小轿车发生交通剐蹭。而导致这起事故的原因,是乘客与司机发生了肢体冲突。
事发当天,邓某乘坐678路准备前往万芳桥,但因售票员报错站,她没有及时下车。司机在洋桥西进站时,因停车位置距离站台还有几米,邓某表达了不满,他便又将车向前挪了几米,却又被邓某指责前门没有正对站台。
“你下不下?”司机见邓某毫无下车的意思,便关门起步。冲突随即发生,邓某用手里拎着的整箱牛奶砸在司机的手部,还进行了殴打、推搡,导致司机双手离开方向盘。虽然司机紧急刹车,但仍导致了交通事故,车上也有乘客受伤。
“报警,打110。”反应过来的乘客们立刻起身指责邓某,“你这是犯罪!”
鉴定
乘客有完全刑事行为能力
本案曾于今年4月17日在丰台法院开庭审理。庭上,邓某表示,她曾短暂在公交公司工作,后来因为身患抑郁症无法控制情绪,便离开了工作岗位。
邓某的辩护律师认为,邓某患有精神疾病,公交司机仍对其辱骂、呵斥,在双方已经发生争执时仍选择发动车辆,对事件本身也有过错。邓某系冲动行为,主观恶性较轻,建议法庭从轻处罚。
经鉴定,678路公交车及被撞小轿车损失为8140元,一乘客受轻微伤。虽然邓某自称患有精神疾病,但鉴定机关认为,邓某在案发时并未发病,属于完全刑事行为能力人。
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黑龙江省九三农垦区女子王某被丈夫郭某辱骂、殴打,直至次日凌晨4时。因为害怕郭某继续折磨自己和女儿,王某趁郭某熟睡,用砍骨刀连砍郭某数十刀,造成郭某全身51处创口、重伤二级。
原标题:海口女乘客掌掴公交司机一审被判4年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5月9日消息,5月9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女乘客陈某荣掌掴海口30路公交车司机一案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