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集“村霸、林霸、赌霸、沙霸”于一身广东乐昌市一2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被严惩
5月23日,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集林等20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对3名主犯李集林、李集伟、李英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二十年不等,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其余1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合计判处罚金169.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集林等为确立其家族的强势地位,达到称霸一方、攫取非法利益的目的,逐步形成了以李集林及其弟弟李集伟、儿子李英财等3人为首,李有财等12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盘踞在韶关仁化县黄坑镇及周边一带,集“村霸、林霸、赌霸、沙霸”于一身,在当地横行霸道、胡作非为,为群众所深恶痛绝。
为获取非法利益,该组织以“协调关系”“维护沙场安保”“合伙入股”为由,强行插足当地采沙行业、敲诈勒索沙场经营者,李集林曾向沙场经营者要求一次性付清“安保工资”30万元。通过闹事等方式“强势”入股开设赌场,并采取暴力、胁迫或者聚众造势等手段大肆敛财。通过实施违法犯罪形成的威慑和影响,使李集伟得以连任村小组长,侵吞村集体资产,获取林地控制权后滥伐林木非法获利,滥伐林木总蓄积共计约6629立方米。为保障滥伐林木能顺利进行,该组织向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多次行贿。罪行暴露后,挪用村集体资金贿买或指使他人作伪证妄图逃避法律制裁。
另据查明,该组织实施的插足采沙等行业、破坏林业资源,敲诈勒索、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滥伐林木、强迫交易、妨害作证、伪证、行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行为,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和经济、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