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用惩罚性赔偿填平免费宽带“陷阱”
购买手机套餐,获赠免费宽带,这样的通信套餐实用又划算,给消费者带来许多实惠。据新华社报道,不少手机用户近日反映,自己一年前办理的免费宽带,到期后没有提示自动扣费。想要取消却困难重重,又是要求缴纳撤机费,又是要求归还全套设备。
对于现代人来说,手机和网络须臾不可分离,话费必须得交,网费也少不了。于是,电信运营商不失时机地推出了“打电话,送宽带”服务。只要用户消费一定档次以上的手机套餐,就能获赠免费宽带。在许多消费者看来,多交一些手机话费,就可以免费上网,何乐而不为?如果用了觉得不合适,免费宽带到期后取消就是。然而,“上船容易下船难”。等免费宽带的甜蜜期一过,各种烦恼就接踵而来。
先是说好的到期提示爽约了,不少消费者在发现话费猛增后,才查询得知宽带已经到期并自动续费。想要取消宽带并不容易:有的地方规定,宽带使用不足两年,需要缴纳150元撤机费;有的则是要求用户在退网时归还全套设备,否则就要先赔钱再取消。同时,继续使用宽带也有诸多不便,手机套餐在规定时间不能降档,携号转网也会受到影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承诺到期提示,却直接扣费;只讲用户福利,不讲消费限制……免费宽带成为“收费陷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运营商之所以敢于这样做,底气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难以举证维权。所谓“到期提示”、“自动取消”,大都只是工作人员的口头介绍,许多人在办理免费宽带时并没有签订文字协议。等到日后产生纠纷时,消费者百口莫辩,只好当冤大头。二是违法成本太低。由于收费方式具有隐蔽性,消费者通常很难及时发现。即使事后发现较起真来,运营商通常只是取消了之,并不会退费或赔偿。“能收多久是多久,能收多少是多少”,如此收费陷阱,可谓高收益低风险,稳赚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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