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第17届“湖南青年五四奖章”评审会议评审,湘潭市公安局青年民警刘骁锋,荣获第17届“湖南青年五四奖章”。这名85后的警察,在参加公安工作的10年间多次破获包括湖南首例组织贩卖人体器官案等重案要案,为侦破案件把家安在警队,为抓捕嫌疑人险些感染艾滋病,他同时也成为全省公安系统中唯一获评青年五四奖章的民警。
主动远离家乡工作
曾获得公安部个人一等功
刘骁锋,湘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五大队大队长,衡阳人,今年33岁,从警11年。从小就对警察这一职业充满着向往的刘骁锋,从湖南警察学院毕业后,2008年成功通过公务员考试到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从派出所民警,主动申请到刑侦队,并成为了重案中队的中队长。
2012年,得知湘潭市公安局要选调100名民警参加打黑除恶攻坚战,刘骁锋选择了远离家乡,加入了湘潭公安,又成为了基层派出所的一名普通民警。
"当时在衡阳的时候,其实组织上非常重用我,但是由于南岳特殊环境的限制,每年办的案子比较单一。"刘骁锋说,自己选择了这个职业,还是想更多的在一线办更多的案子,打击犯罪。
"当时要远离家乡到外地工作,我父母一开始有点想法,但是我和他们沟通之后,他们还是尊重了我的意愿!"刘骁锋说。
在湘潭市公安局,在派出所办案岗位工作一段时间之后,他调入湘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五大队(办案大队),从普通民警成为副大队长,后升任大队长。
在治安支队的这几年,由于刘骁锋的业绩能力突出,一些要案难案也交到了他的手中。近几年,他所在的治安支队五大队,这个只有8个人的队伍,成功侦破了"6.27"生产销售伪劣空调案、"4.02"敲诈勒索案、"6.09"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等大要案件。其中,"6.09"案件为湖南首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刘骁锋也因此荣记公安部个人一等功一次,此外还获得个人三等功两次、嘉奖多次。他的名字已记载在湘潭公安警史馆的荣誉墙上,其所在的治安支队在内部考评中也连续几年排在市局乃至全省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