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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丫获刑3年,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

2019-04-19 09:19:56  北京晚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胖丫获刑3年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本山传媒有限公司演员赵丹(艺名:胖丫)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限有期徒刑3年。同时,本山传媒有限公司演员郭静也因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胖丫获刑3年,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

微博截图

赵丹(艺名:胖丫),女,1986年8月9日出生于辽宁省,公民身份号码×××,汉族,初中文化,系本山传媒有限公司演员,住辽宁省开原市;因涉嫌犯销售假药罪,于2018年2月7日被羁押,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于同年3月1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

郭静,女,1986年11月6日出生于吉林省梨树县,公民身份号码×××,汉族,中专文化,系本山传媒有限公司演员,住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因涉嫌犯销售假药罪,于2018年2月8日被羁押,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于同年3月1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

经审理查明,赵丹于2016年3月至10月间,伙同郭静、王某1及其丈夫谷某(二人均已判刑),在未经取得药品生产、销售许可的情况下,于本市东城区前门东路小江胡同34-36号刘老根大舞台员工宿舍等地,由赵丹、郭静、王某1通过直播、微信等网络平台宣传“纯中药减肥胶囊”,称该减肥药为老中医独门配方、纯中药、无副作用。

郭静、王某1、谷某等对该胶囊进行装瓶、封袋,自制说明书,并使用微信与购买者联系,通过微信、支付宝收款,联系顺丰速运向全国多省市地区的购买者邮寄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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