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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情怀不是违法烟草信息挡箭牌

2019-04-17 08:58:15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尽管国家明令禁止,但互联网烟草广告仍大量存在且更加隐蔽。4月15日,北京疾控中心发布2018年中国互联网影响数据监测结果,青少年用户众多、监管相对缺位的互联网平台,成为烟草营销的重灾区。近15%烟草广告打起“情怀牌”,在一些生活方式分享APP中,也出现了大量针对女性的烟草营销信息=。

这一监测结果应是重要发现。烟草信息在传统媒体上没有立足之地后,转向网络营销,用情怀软文来营销或是新动作且更具隐蔽性。以往男性是吸烟主力,而目前烟草信息瞄准女性和青少年群体,这是非常值得警惕的信号。进一步来说,这一监测结果对有关控烟部门、执法部门是重要提示,即目前烟草营销的渠道、方式、对象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假如我们还用传统的眼光看待烟草营销就落伍了,无法对烟草信息的渗透和危害做到准确判断,自然无法有效控烟。

根据我国《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和烟草广告。那些在网上发布的烟草信息——无论是发布烟草销售信息、代购信息,还是用情怀软文来营销,本质上都是一种广告行为,用来促销烟草。所以,不管烟草信息如何伪装,都应该视为违法广告,依据上述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烟草广告的,依照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罚。希望有关部门根据监测结果顺藤摸瓜,处置违法者。

尽管烟草营销从线下转移到网上更隐蔽,增加了监管难度,但如果深入调查,还是应该能找到违法者的。比如,发布违法烟草信息的人是谁,通过注册信息或许能找到。而且,违法烟草信息涉及的相关品牌,其生产者、代理者难辞其咎。只要深入调查,广告主或许不难找到。根据我国广告法规定,对于此类违法行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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