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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万定金套牢百万房产 只因合同里少了这项条款!(3)

2019-03-16 11:19:51  看看新闻    参与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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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经理徐先生回答,当时因为买方要求不写时间,她要把她的房子卖了,才能来买,所以没写,他承认中介方有失误,但他表示现在追究这个问题,就没有意义。

在中介和买房者刘女士的多次沟通中,买房者始终不愿意露面接受协商,这也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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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承认,签署卖房合同时,自己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最终导致自己的房屋现在被锁定无法再次交易。那么,普通市民出售二手房时,如何避免遭遇王先生同样的困境呢?律师表示,首先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合同废止的时间。如果遗漏了这个条款,还可以通过合同附件予以追认。

因为合同废止时间不明,其中一方拖延时间不履行合同,导致一两万的定金就能锁定一套房屋。面对这样的困境,王先生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律师建议,出卖人按合同书写的地址,或者约定的函件来往的地址,函告买受人在一定期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买受人如果未在函告的时间前来办理,出卖人可以解除这个合同,出卖人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解除这个合同。

(责任编辑:卢书敏 CN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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