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记者暗访济南职业“随手拍”:两三组轮流蹲点举报一个能赚二十元
齐鲁网2月26日讯 近日,济南市民的朋友圈被一条《紧急通知……》刷屏,该条朋友圈称,济南燕山立交桥西边天桥下的调头处,之前没有监控,近期有个小伙子每天蹲点拍摄压实线调头的车辆,并上传到交警举报平台,举报一个能赚十元,请大家注意。
闪电新闻记者26日在燕山立交桥西天桥进行暗访,确实找到了一名“随手拍”,据他透露,他每天中午到燕山立交桥西天桥蹲点,和他一样的有两三组人。
记者随机采访了附近居民,均表示看到这位“随手拍”小伙子已经在这里三四天了。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一位交警,据他透露,他们每天接收大量的举报信息,并不能确认是否有此人。
记者在济南交警微信上了解到,市民可以使用“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关注济南交警微信直接在页面下方【自助服务-随手拍】举报即可,对符合《济南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将予以奖励,其中,举报“机动车压骑实线的”,奖励20元。但对于匿名举报、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冒名顶替、举报事实不清或者举报证据不充分、伪造举报材料、以营利为直接目的职业举报等行为将不予奖励。
所以说,交警并不鼓励职业举报,以营利为直接目的的职业举报一经查实不予奖励。此外,匿名举报、伪造证据举报以及举报人属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且举报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在其工作辖区内的等情况,也不予以奖励。
除此之外,去年(2018年),济南交警共计接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线索107190条,平均每天接到举报270多起,有效率接近五成。目前,已经发放奖励71万余元。
从被举报的交通违法种类上看,被举报次数最多的违法是“机动车压骑实线”,其次是“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排在第三位的是“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附:涉及违法行为及奖励办法
实名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落实且符合奖励标准的,交警部门会通过微信订阅号发放红包奖励,内容及数额如下:
一般交通违法行为:
1.举报“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奖励30元
2.举报“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奖励30元
3.举报“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奖励20元
4.举报“机动车压骑实线的”,奖励20元
5.举报“遇停车排队(缓慢行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停车的”,奖励10元
6.举报“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奖励10元
7.举报“驾驶机动车时有吸烟、使用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奖励10元
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举报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等违法载人的,奖励50元
2.举报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奖励200元;
3.其他类型车辆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奖励100元
4.举报其他类型载客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的,奖励200元
5.举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奖励200元
6.举报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奖励200元
7.举报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奖励200元
8.举报驾驶大中型载客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的,奖励200元
9.举报违反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的,奖励200元
10.举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200元;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300元
11.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300元
12.举报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牌证的,奖励300元
13.举报驾驶逾期未检验或逾期未报废“营转非”大型载客汽车的,奖励200元
14.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提供经公安机关认定有价值线索的,最高奖励1000元;为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提供经公安机关认定有价值线索的,最高奖励10000元
闪电新闻记者记者孙家栋编辑崔春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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