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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疑似迷奸案调查:男方称女方装醉自愿与其开房(4)

2019-02-23 18:46:08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    参与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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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报告显示刘熙尿液中含有利眠宁成分。

检方一审后提起抗诉,二审未当庭宣判

2018年4月18日,一审法院审理判定男方不构成强奸。

一审判决后,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认定事实有误,判决邹小峰无罪错误,并依法提出抗诉。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邹小峰本人在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多份笔录中均承认了与刘熙发生了性关系,并有抚顺市中心医院病志、证实刘熙处女膜破裂的事实。邹小峰虽在法庭审理中当场翻供,但邹小峰与被害人刘熙发生性关系的事实应当予以认定。

此外,刘熙在进入快捷宾馆时已深度醉酒,神志不清,证人证言、宾馆监控录像均能相互印证。邹小峰本人也曾多次承认刘熙吐了、头疼,而韩帝宾馆监控视频中,刘熙有抚额、掉包等醉酒表现,可以间接佐证。由此,检方认为邹小峰趁刘熙醉酒之机,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认定邹小峰犯强奸罪,法院判决未认定事实,属于认定事实错误。

2019年2月1日,该案在辽宁省抚顺市中院二审开庭审理。因涉及个人隐私,二审法院的不公开审理从2月1日上午9时开始,下午4时结束,法庭未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路子康 CN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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