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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疑似迷奸案调查:男方称女方装醉自愿与其开房(3)

2019-02-23 18:46:08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    参与评论()人

王振江律师告诉上游新闻记者,邹小峰到刘家认错的原始录音已提交给了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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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当庭翻供。

女方是否醉酒,证人证言说法不一

关于刘熙当晚是否为醉酒状态,一审判决书中证人证言则有着不同的说法。

参加聚餐的另一名同事张某明证言显示:当晚三人都没有喝多,刘熙也挺清醒,没说过让我送她回家。从酒吧出来的时候刘熙也没什么事儿,临走前还在抹口红。

根据第二家,也就是案发宾馆的收银员证言:“当时那个女的我看着像喝多了似的神智都已经不醒了,是那个男的在后面拖着那个女的进来的。”同时宾馆监控录像显示,刘熙意识不清,是被邹小峰拖着进了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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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当天刘熙身上的瘀伤。

尿液中检测出利眠宁成分,可使人昏昏欲睡

中国刑警学院教授邢丽梅对顺城公安机关送检的刘熙尿液检测出具的鉴定报告,检测出有苯二氮卓类安眠药——利眠宁成分。随后开具证明:服用利眠宁15—45分钟起效,0.5—2小时血浓度达到峰值。刘熙正好在这个期间发作,时间正好与之吻合。根据专家的分析意见,利眠宁会引起严重的中枢神经抑制,使人反应、分析、判断能力下降,昏昏欲睡。

刘熙代理律师王振江表示,只要是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违背妇女意志,或者在女方丧失意识的情况下,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就构成强奸罪。本案中刘熙体内被检测出利眠宁药物成分及饮用酒精类饮品的事实被一审法院忽略,邹小峰在公安机关没有刑讯逼供、没有任何威胁的情况下承认自己与刘熙发生性关系的供述也被一审法院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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