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见义勇为”被拘14天?
近日,“福州一男子见义勇为反被拘留14天”的消息在网络热传。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了解到,当地警方已经获悉此事,目前正对此事展开调查。
当事男子赵宇告诉北青报记者,2018年12月26日晚,他在家陪爱人待产,听到楼下传来“强奸”“救命”的声音,赶紧下楼,看到一男子正在殴打一女子,遂上前将该男子拉开。
赵宇说,拉开男子后对方先动手打了他两拳,“我把他撂倒后被掰住手指,为了挣脱,就踹了他一脚。”正是这一脚,此后为他带来一场风波。
男子称见义勇为
救下被殴打女子
涉事男子被认定为重伤二级,赵宇也因此被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如今,赵宇虽然已被释放,却仍时刻担心是不是要为自己的“见义勇为”承担刑事责任。
出于这种担心,他发帖详细介绍了此事,希望能够获得网友帮助,并很快引发网友热议。昨天,北青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了解到,当地警方已经获悉此事,目前正对此事展开调查。
日前,福州男子赵宇通过微博发布多条消息,讲述2018年年底自己制止一男子侵害女子却反被刑拘的遭遇。
赵宇告诉北青报记者,2018年12月26日晚,他在家里陪爱人待产,先是听见楼下有踹门的声音,后又传来一女子的呼救声,赵宇赶紧到楼下查看情况。
“顺着声音过去,我看到一名男子在殴打一名女子,我就过去拉开了那个男的。”赵宇说,男子反过来给了他两拳,纠缠中他用脚踹了那名男子的肚子。
赵宇说,事后他得知女子的室友已经出去报警,于是离开了现场。没想到的是,2018年12月29日,赵宇收到警方通知,说他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刑事拘留。14天后,赵宇才得以取保候审。赵宇告诉北青报记者,他并不认识遭到侵害的女子,踹了那个男的完全是情急之下的反应,“虽然这次见义勇为带来的麻烦不少,但事发后妻子还是对我出手救人的行为表示赞同,也会支持我维权。现在,我希望警方能给出一个公平合理的处理结果。”
被侵害女子称
遭人尾随殴打
赵宇的讲述得到了当事女子周蓉(化名)的印证。周蓉告诉北青报记者,2018年12月26日晚,自己在回家途中被涉事男子李华(化名)跟踪,对方跟踪她到家门口后又想要进到房间里,“我进到屋里反锁了房门”。
遭到周蓉拒绝后,李华开始踹门,“现在门上还有脚印,门锁也踢坏了,后来他把门踹开了。”周蓉试图将其推出门外,却遭到李华的殴打。
周蓉说,事发当天,是闺蜜杨光(化名)报的警。
周蓉称,杨光出去报警后,李华还在一直殴打她,并尝试脱她的衣服。她喊了“救命”“强奸”后,赵宇赶来救了她。
事发当晚,周蓉和李华被带到派出所做笔录。对于网上有人质疑“性侵情节是否真实存在,赵宇踹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的疑问,周蓉说,自己在做笔录时已经向警方介绍了李华试图侵犯自己的情况,但由于李华已经被鉴定为重伤二级,需要接受治疗,暂未对其进行处罚,并不是因为“不存在强奸这回事”。
周蓉告诉北青报记者,得知赵宇被刑拘以后,自己曾打电话向警方说明情况,“我很愧疚,他救了我,却被关进了看守所。”
警方已展开调查
将发布情况通报
据赵宇提供的拘留通知书显示,2018年12月29日,他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刑事拘留,此后被羁押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
2019年1月10日,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出具释放证明书。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关于释放原因,该证明书显示为“因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应立即释放”,经晋安公安分局决定,予以释放。
昨天,北青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新闻科获悉,目前当地警方已经获悉此事,正在展开调查,将会发布情况通报。
此后,北青报记者曾多次致电李华,均被告知正在派出所配合调查,不方便接受采访。而据其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介绍,自己并未打算强奸周蓉。李华称,自己和周蓉此前就已经认识,事发当天两人一起参加了饭局,因周蓉喝了酒所以才送她回家。此后自己和周蓉在其住处发生争执,并被赵宇踹伤,此后将继续向赵宇索要赔偿。
文/本报记者 张香梅 孔令晗 张夕
统筹/蒋朔
2018年12月26日,福州赵先生他见义勇为帮助一位正在被侵害的女士脱离危险,结果他却被拘留了14天,赵先生说他感觉很懊恼,而且接下来还可能受到刑事制裁,这是怎么回事呢
新华社西安10月31日电(记者许祖华)新修订的《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条例扩大了见义勇为保护范围,加大了奖励和保障力度,其中见义勇为人员奖励抚慰金最高可达1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