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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官员用贿款美容 获刑后忏悔:打扮平淡点比现在强(3)

2018-12-12 08:57:33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评论()人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生活有滋有味。但怎样才是有滋有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对于张慧光而言,她的“有滋有味”和贪慕虚荣、奢靡享乐划上了等号。

“成由勤俭败由奢。”张慧光回忆道,“提拔为局级干部后,受外界环境影响,不知不觉开始追求奢侈品和高消费。”

2011年7月,张慧光向其胞妹张某甲索要191万元,只是因为她看上了一对翡翠手镯,想要买下来。

“2011年,她在广州一个展销会上给我打电话,说看了一对手镯特别喜欢,还有一些玉器,问我能不能把钱给付了。”张某甲回忆道。考虑到张慧光帮她揽了不少项目,张某甲后来便通过银行转账,给张慧光转了191万元。

“党员领导干部要尚俭戒奢,杜绝享乐主义。张慧光过分贪图虚荣、追求奢侈,动辄几万、几十万元的高额消费,严重超出其个人支付能力,必然导致她走上权力寻租之路。”市纪委监委第十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朱平说。

经查,张慧光于2009年11月至2012年6月,利用担任北京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紫禁腾(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祝某的请托,为该公司承揽北京市旅游局大型旅游栏目《想说爱你》《请跟我来》拍摄制作工作提供帮助。其间,张慧光先后多次收受祝某为其支付的美容费用及其他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9万元。

“现在想起来真的很羞愧。追求美没错,但用受贿的钱去美容,实际上是用丑陋行为追求美。”张慧光悔恨地说,“现在想想,粗茶淡饭又如何?打扮平淡一点,享受平淡中的安宁,不知道比现在这样强多少倍。”

追求美,本无可厚非。但如果这样的追求超越经济能力承受范围,能不出问题吗?

君子役物,小人役于物。“如果张慧光早些从所谓‘有滋有味地生活’中解脱出来,从‘物’中解脱出来,主动廉洁修身,自觉提升境界,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表示,作为领导干部,要切实过好生活关,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始终保持高尚的气节和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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