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加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本月2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发布《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称,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决定于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并发布详细《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方案》。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发布的《方案》显示,从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以及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到医疗美容培训,再到广告推广,整个医疗美容行业链条,都涵盖在此次专项行动之中。同时这次专项行动还实现了各部门联动,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个部门联合开展,七部门将各司其职、分工一一细化,从全链条堵漏。
在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副教授王岳看来,短期内方案的出台会产生一定积极影响,但长远看来还需要借助社会力量。“这种政府联合发文可能只对阶段性的一些美容广告,或一些很明显的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商业行为有短期震慑作用,甚至有些机构会避避风头,从长期来看这种联合发文的方式效果不大。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一种有效的医疗美容违法行为纠错机制,特别是要借助社会力量,而不是政府的力量,应该把法律的牙齿装在消费者的嘴里,去咬违法者。”
对于我国目前医疗美容界的法律法规,王岳认为要想让美容医疗商家诚信经营,需要真正建立对特殊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我国法律制度对医疗美容损害赔偿太低,特别是精神抚慰金的赔偿。很多学者也呼吁民事赔偿应有观念上的突破,真正建立对特殊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特别是借助公益诉讼机制鼓励消费者抱团取暖,鼓励消费者通过公益诉讼机构降低成本,这样才能长远角度去震慑提供医疗服务美容的商家,让他们做到诚信经营而不欺骗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