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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县法院院长受贿593万:来者不拒 见钱就收(2)

2017-05-26 02:15:51    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陕西省高院近日维持了宝鸡中院的一审判决,判处府谷县法院原院长罗云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0万元。

罗云窝案共涉及多人,陕西省纪委2015年12月22日通报,府谷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永勇,靖边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新军,府谷县法院院长罗云3人涉嫌严重违纪,榆林市纪委决定立案调查。

华商报记者调查得知,给罗云行贿的宁夏官员朱琳,系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福彩老年服务中心基建办公室原主任,利用职务之便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32万元,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朱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决已生效。

宁夏行贿官员被查处

罗云腐败窝案被撕开口子

2010年10月,靖边县法院审理孙宾故意伤害案期间,孙宾的舅舅朱琳为了能让外甥从轻判处,在罗云办公室给其20万元,罗云收了,并对合议庭就该刑事案件的处理提出明确意见。

朱琳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福彩老年服务中心基建办公室主任,其外甥孙宾2000年在靖边县长庆油田工作,因和同事殴打致死一名偷油者后在逃,2010年被抓。

在靖边县法院审理阶段,朱琳一共凑了20万给罗云送去,请罗云对孙宾案件从轻处理,随后留下自己的名片离开。宁夏的朱琳和陕西的罗云,既不认识,又没朋友介绍,朱琳就直截了当给罗云送钱,而罗云更是不拒绝,收钱后就给办事。

罗云供述了收钱细节:2010年中秋节前后,一个约50岁、自称叫朱琳的人来到他办公室,说他是被告人孙宾的舅舅,希望能得到关照。朱琳进来时提着一个手提袋,他们说话的时间很短,朱琳起身离开时将手提袋放在他办公桌上,说是拿点礼品,一点心意。

朱琳离开后,罗云打开手提袋,发现里面装的是20万元。后来在该案合议时,他召集案件承办人一起说过孙宾这个案子,他表态要对孙宾从轻判处五年,没人反对。合议庭、审委会最终形成了对孙宾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决定。

朱琳送的这20万元是如何花费的呢?据罗云交代,他儿子要装修婚房,家里也没多余的现金,他就把这20万元拿回家,用于儿子婚房装修。

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给罗云行贿的朱琳因受贿案被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处,罗云受贿线索也就由宁夏检方移送,经陕西省纪委指定,榆林市纪委初核、调查,后交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后经陕西省高院指定宝鸡市中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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