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
“感谢组织对我们及时敲警钟,今天约谈的问题我们照单全收,该检讨的检讨,该改正的立即改正……”这是近日自治区纪委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第五轮督查后,对8家问题较多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综合监督部门派驻纪检组组长进行约谈的一幕。约谈开门见山,直接点明其所在地区单位反映最突出的具体事和人,剑指问题,倒逼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抓好整改。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加大函询、约谈力度,及时提醒,防止苗头性问题发展成违纪问题,防止一般违纪问题发展为严重违纪问题。同时,对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的,或态度不端正、拒不认错、说假话、欺骗组织的,注重抓典型,坚决运用第三、第四种形态进行处理;并为部分反映失实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
从“查违法”到“盯违纪”,从“管极少数”到“管住大多数”,也是转变执纪理念在纪律审查环节的生动体现。自治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介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做到纪法分开,防止调查取证工作贪大求全,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结,缩短审查时间。
密切协作配合,畅通举报渠道
自治区不断改进反腐败工作协作方式。自治区党委将原“自治区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调整为“自治区反腐败案件查处协调领导小组”,由自治区纪委主要领导挂帅,自治区党委组织、宣传、政法、公安、审计等部门主要领导参与,及时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保持“12388”举报电话平台等传统举报渠道畅通的基础上,积极运用“互联网+”理念创新信访举报受理,建立了“微博”、“微信”、“随手拍来监督”、手机举报专线等信访举报受理平台,使群众反映问题更加方便快捷。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7万余件(次),为开展正风反腐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