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砍人了,我砍我媳妇了,你们快去救人;她在155医院……”当晚10时30分许还有次日零时20分,他两次拨打了报警电话。5月22日下午3时38分,他在尉氏县大营乡郝家村附近打110投案,后被警察带回。
天天抢救无效死亡。后尸体鉴定,天天系锐器作用于胸部正中致心脏部位大出血而死亡。李梅鉴定为轻伤,后因病去年11月底去世。
一审法院判决刘东魁犯故意杀人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梅医疗费等2.6万余元。
庭审 “很喜欢孩子,当晚还给睡前的孩子讲故事”
“我真的错了,我对不起孩子。我平时很喜欢孩子,我送他上学,买吃的给他,还给他讲故事……”整个庭审下来,刘东魁表达出了悔过之意,尤其是再见到出庭作证的被害人父亲李先生时,他更是情绪激动,对李先生不停地说“对不起”。
说起6岁的天天,刘东魁说:“就在那晚(案发)他睡觉前,我还给他读课文,还给他讲了课文里说的什么故事,让孩子第二天好回答老师的提问,然后哄他睡着了。”
当审判长问他,既然和孩子这么好,为什么还要拿刀砍孩子?
刘东魁说,那天晚上,他先对妻子李梅说,他邯郸老家的小麦眼看都熟了,“我让她陪我回老家 ,顺便看看70多岁的老母亲,她没答应。我们一吵架,加上那天喝了酒,失去理智了,最后脑袋也不当家了”。
“你和媳妇吵架,为啥要砍孩子?这和孩子有什么关系?”
面对审判长张立勇一连串不解的疑问,刘东魁还是那句:“脑袋不当家,不知怎么回事了。”
被问及和妻子李梅的关系时,刘东魁说,他和李梅的关系也很好:“她有糖尿病,我给他买的药都是进口药,在家也不让她干活,衣服也是我洗。”
他还说,为了让米线馆生意好起来,他一个人骑摩托车,从邯郸骑到开封,跑了近300公里。他还把自己挣的3000多块钱工资,2000块钱给了李梅,还用1000块钱给米线馆买了个柜子。他说,他专门从邯郸买了爆米花的设备,“这样谁进饭店吃米线,我们就送人家一份爆米花”。
他和孩子还有妻子李梅关系到底如何?被害人李先生说,平时刘东魁表现“还可以”,对孩子“也挺好的”。案发后,他接到刘东魁的电话,让他赶紧去救李梅,把他的三轮车卖了给李梅和天天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