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员工对监控视频中出现的嫌疑人进行仔细辨认,发现其中一名男子,就是公司曾经的员工韦某。警方走访获悉,在案发前一段时间,韦某已与案发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他在这里上班一年多,对公司很熟悉。
案发后,韦某的手机关机,一直未回暂住的出租屋。种种迹象表明,韦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立即对他展开了追捕。
两名窃贼先后落网
10多天后,银山派出所民警获悉,韦某在南宁市某宾馆出现。民警立即与南宁警方联动,将韦某抓获。韦某落网后,对其在柳州市柳邕路某公司撬盗保险柜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掌握到,与韦某一起作案的,是一名外号叫“阿宏”的男子。阿宏住在基隆开发区的一间出租屋。民警随后在出租屋外布控,几天后,阿宏落网。落网时,阿宏语出惊人,他说自己正准备去桂林拜师学盗墓。
阿宏姓杨,鹿寨县人。据杨某供述,案发前韦找到他,说最近没钱用。韦说他对之前打工的公司熟悉,于是两人决定合伙作案。
办案民警提醒大家吸取此案教训,保险柜不一定保险,办公室内不要存放大量现金过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