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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换树应多听听民意(2)

2017-04-20 03:12:00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据说,广州市天河区在决策时也进行了公示和解释,但与公共决策的要求相比还是有差距的,所以才会有那么多市民不理解,并提出追问。

由此想起一件往事,这就是发生在2011年的南京市“梧桐树风波”。当年3月,南京市政府为建设南京地铁3号线以及10号线,将南京市主城区内许多于上世纪中期栽种的1700余棵梧桐等树木移栽,引来市民的关注和焦虑,不少市民走上街头,以绿丝带行动向市政府表达他们的心声,希望尽最大可能保留住这些“绿色邻居”。这一“梧桐树风波”引起了广泛关注。最终政府修订了方案,只移植211株树木,还有78株树木由于价值不大等原因被砍伐。南京市政府表态,今后所有市政工程规划、建设都要以保护古树名木为前提,原则上工程让树,不得砍树。同时今后的城市建设中迁移树木,都将先进行公示,充分听取市民意见,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古树名木及行道大树保护的意见》。

这就是说,社会公共事务的决策就是要由公众决定,而不是由行政许可定乾坤。换树只是一个项目,更多的公共事务都应该遵循这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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