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问题难题
监督纠正冤假错案,会遇到怎样的阻力可想而知。
尹伊君直言,由于各地工作发展不平衡,特别是重大刑事申诉案件在本地监督纠正中面临阻力等因素,单纯依靠原案所在地检察机关的力量纠正案件,存在诸多无法解决的障碍。
在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提出,要健全重大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机制。
据了解,最高检研究起草了《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规定》,明确提出对有重大冤错可能的申诉案件交由异地进行办理,以消除阻力和干扰,切实发挥检察监督的职能作用。目前,该规定已起草了初稿,提交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座谈会进行了讨论,将在进一步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后出台。
“异地审查既要符合法律规定,还要真正发挥作用,不能因为异地审查而打乱各级检察院自行管辖案件的正常办理秩序。”参与起草规定的杜亚起说,异地审查应选取重点案件,比如社会关注度高、在当地办理可能存在阻力的案件,异地审查就非常必要和合适。
袁孝宗告诉记者,安徽正在探索异地审查机制,当事人对所在地司法机关公正办案存疑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选取其中一部分案件交由其他地市检察机关办理,效果不错。
杜亚起坚信,今后抗诉会运用的越来越多,检察监督在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记者 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