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要负起责任,公众也要增强守法意识,而促进守法需要普法、知法。此前一些司法个案能引发关注甚至争议,重要的原因就是公众凭借常识与情理的判断,与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认定存在距离。
“例如,究竟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枪支?判断是不是枪支的责任该由谁承担?这些都是很专业、很复杂的问题。”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乃超认为,普法教育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执法部门、司法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普法效果,避免群众因认知不足轻易陷入违法甚至犯罪的境地。
“射击摊仍然存在,使用的‘枪’定性不明,反映管理的缺位。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对仿真枪管理的规定,执法依据明确之后,要进一步严格执法。”余凌云认为,“对于射击摊位,公安、城管、市场管理等部门都应负起责任。例如,公园、广场的管理方就应尽到相应的提醒、监督责任,游人发现问题也可举报。此外,其他社会组织、主体也要参与进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