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反对裁决“塔拉克离婚”违宪的是一位锡克教法官与一位穆斯林法官。锡克教法官克哈(Jagdish Singh Khehar)表示:“这种离婚行为已有1400年的历史,属于受宗教自由法保护的基本权利,因此法院即无权处理穆斯林个人法的有关条款。”换句话说,印度法律对宗教信仰自由是设有宪法保障的,虽然“塔拉克离婚”的做法已在穆斯林世界许多国家被废除,但因为印度允许个体在个人事务中遵循自己的宗教法律,包括结婚、离婚、遗产和领养等,所以属于穆斯林个人法之一的“塔拉克离婚”才会在印度社会中沿用至今。
审理Shayara案件的教职人员在一开始也是这样和她说的:“因为你的宗教信仰关系,你(在印度宪法中)没有基本权利。”
△印度妇女上街游行要求禁止“塔拉克离婚”
维持陋俗,是观念保守还是族群政治?
对于印度政府来说,塔拉克离婚不符合宪法规定,违背性别公平和女性尊严。但当地穆斯林组织全体穆斯林个人法委员会(All India Muslim Personal Law Board,也称AIMPLB)则持反对态度,认为该惯例属于伊斯兰个人法,法庭无权干涉。换句话说,印度的穆斯林大佬认为,离婚习俗靠谱不靠谱是一回事,谁来有权做评判才是最要紧的事情。所以,与其让中央政府出手,不如穆斯林社群自己行动。
今年四月,AIMPLB颁布了一个“八点行为准则”,鼓励穆斯林夫妻双方首先自行尝试和解决分歧,如未成功,再通过和解与仲裁方式、且需经过双方一致同意后离婚。该准则规定,如果丈夫一方滥用“塔拉克离婚”则会受到社会的联合抵制。Kamal Farooqui作为AIMPL的高级执行委员后来表示,颁布该准则的目的是要在穆斯林群体内部先行解决这一不公正行为,并在最高法院做出裁决以前预先阻止任何不利于穆斯林个人法合法性的裁定。
△反对修改穆斯林个人法的当地穆斯林团体
在印度,宗教分歧的问题尤为敏感,尤其是现印度总理莫迪所属的印度人民党一直以来都在争取统一印度国内民事法,以单一法律管束所有宗教信徒。在很多非印度教群体眼中,印度人民党的后台是印度教势力。所以,裁决“塔拉克离婚”是否违宪的议题,会被印度教与伊斯兰教之间的对峙议题裹挟,同时穆斯林社会会担心个人法所象征的社会权力是否会因此而受到影响。
因此,当地穆斯林组织仍坚持反对该法违宪主要因为其已将穆斯林个人法视作一种身份认同以及一种权力的表达。1947年印巴分治后,穆斯林的政治身份开始分裂,个人法因此得到更多重视,逐渐被视为穆斯林身份认同的根本。反对“塔拉克离婚”违宪的全体穆斯林个人法委员会(AIMPLB)就是在1974年成立的,专门用来反对印度政府干涉对于穆斯林个人法的修改。
延续还是变革?背后都是权力的暗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