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中国公务船赴渔船作业现场护渔、护航,除了维护渔船正常生产秩序,保障渔船捕捞作业安全之外,更重要的是为了防止日本巡视船对中方渔船下“毒手”。
【新闻事件】
参考消息网8月9日报道 日媒称,中日关系消息人士近日透露,在钓鱼岛附近海域去年8月休渔期结束后,有中国渔船200-300艘渔船蜂拥至,部分渔船及多艘公务船驶入日本“领海”。今年的休渔期至8月16日,日方认为,可能会再度发生大量渔船在钓鱼岛附近作业、中方派出公务船的情况,因此颇为警戒。据日本外务省介绍,去年跟在渔船后多次驶入领海的中国海警局等公务船4天内总计达28艘次。
【参考快评】
郁志荣(中国太平洋学会副秘书长浙江海洋大学教授)
从“钓鱼岛”三个字不难判断,其周边海域是渔业资源十分丰富的渔场,包括台湾渔民在内的中国渔民祖祖辈辈、世世代代在钓鱼岛周边海域——传统渔场捕鱼捉蟹,养家糊口,以此为生。一旦禁渔期结束,中国各地渔民扬帆起航,向钓鱼岛附近渔场进发,开始一年一度的捕捞作业。前往钓鱼岛附近海域捕捞作业的中国渔船有几百艘,为了维护生产秩序,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渔业主管部门派出公务船维持秩序乃是职责所在。
一直以来,中国从中日两国关系大局出发,为把东海建成和平、友好、合作之海,保持包括钓鱼岛周边海域在内的东海区的安全稳定局面,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开创和谐东海。但是,日方无视中方释放的善意,严重破坏了中日东海和谐稳定的局面,激起了中国人民的无比愤怒和强烈谴责。
2008年6月10日,日本海上保安厅第十一管区所属巡视船PL123(甄)在钓鱼岛附近海域追逐我台湾游览船“联合”号时,故意将“联合”号撞沉,事后还假惺惺地道歉和给予赔偿。无独有偶,2010年9月,又是日本海上保安厅巡视船PL-63(与那国)以及PS11(水城),在钓鱼岛附近海域无辜抓扣中方正常捕捞作业的福建“闽晋渔5179”号渔船及其全部船员,还扬言要逮捕船长詹其雄并“依法”予以判刑。有鉴于此,中国公务船赴渔船作业现场护渔、护航,除了维护渔船正常生产秩序,保障渔船捕捞作业安全之外,更重要的是为了防止日本巡视船对中方渔船下“毒手”。
台州3960艘渔船解禁出海,开始新一轮渔业捕捞。图自浙江在线。
此外,针对当时的野田佳彦政府做出错误决定购岛“国有化”,作为中方反制措施之一,从2012年9月起实施至今的中国公务船常态化巡航执法,其中很重要的一条职责就是要保护在钓鱼岛附近海域活动的中国籍渔船。禁渔期一旦结束,中国大批渔船赴钓鱼岛附近海域捕捞作业合理合法,中国公务船赴现场护渔、护航是职责所在。
至于,中国大批渔船每年这个季节涌向钓鱼岛附近海域捕捞作业,是否像日本政府某些人认为的,这是中国夺取钓鱼岛行动正式开始的前兆,这里无须加以解释。日本拉着美国制定夺岛作战方案,时不时进行夺岛演习,假想中方夺岛的形式最可能就是用大批渔船进行围攻,然后双方展开对攻。其实,钓鱼岛海域形成今天这个局面可以说是由日方错误判断及其错误行为造成的。在此要奉劝日方吃一堑长一智,不要贪得无厌,利欲熏心,做出错误判断再酿大祸,以致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