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检察院认为,于海义的行为属于防卫行为,但鉴于被害人吕某实施不法侵害时井未使用凶器,尚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而于海义使用刀具进行防卫,并致其死亡。在本案中,于海义并非只能采取此防卫行为才能有效制止不法侵害,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触犯了《刑法》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防卫过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于海义的《残疾人证》显示,他曾被鉴定为四级肢体残疾。
辽宁残疾按摩师反杀案开庭 检方认为属于防卫过当
央视报道称,庭审现场,被害人吕某强行进入按摩店时是否为醉酒状态,成为庭审争议焦点之一。检方在庭上表示,吕某身前曾患糖尿病,且在事发前有饮酒行为,但饮酒多少尚不明晰。于海义辩护律师殷清利认为,检察机关未对吕某尸体进行酒精含量及体内是否有毒害物进行鉴定,难以判断吕某强闯足疗店的状态及最后致死原因。
殷清利表示,本案被害人虽未持刀具,但其在醉酒支配下,强行在凌晨实施辱骂、砸门入室等不法危害,已经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凶。情急之下,于海义只身着内裤应对,此时难以理智、客观地拿捏其防卫行为的手段、工具及强度。
目前,本案庭审已经结束,将择日宣判。
原标题:“辽宁残疾按摩师反杀案”开庭,检方:被告防卫过当11月15日上午,辽宁抚顺残疾按摩师于海义故意伤害案由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抚顺市看守所法庭开庭审理。
36岁的施小惠(化名)独自去启东市汇龙镇一家养生馆按摩,没想到男技师黄某竟趁她睡着对其实施了强奸。19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刑事裁定,被告人黄某以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