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交警带枪巡逻 一线实战警种依法佩枪执勤执法
原标题:荷枪实弹 绵阳城区部分交警今起带枪巡逻
1月1日上午,绵阳市交警支队在经开区举行了交警配枪武装巡逻启动仪式。作为一线实战警种,从今日起,绵阳城区部分交警将配备92G手枪,依法对治安、刑事案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据悉,交通警察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线实战警种,具有依法佩戴枪支上路执勤执法的权利,依法对治安、刑事案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发生突发事件后,交警往往难以第一时间对犯罪现场进行控制,需由派出所或后续巡特警支援。”绵阳市交警支队支队长陈蒙原说,为有效震慑和及时打击各种暴力犯罪,有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今后要求交警也能第一时间对现场犯罪进行,关键时候要善于用枪、敢于用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四)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绵阳交警带枪巡逻 绵阳市交警支队在经开区举行了交警配枪武装巡逻启动仪式。作为一线实战警种,从今日起,绵阳城区部分交警将配备92G手枪,依法对治安、刑事案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绵阳交警带枪巡逻 绵阳市交警支队在经开区举行了交警配枪武装巡逻启动仪式。作为一线实战警种,从今日起,绵阳城区部分交警将配备92G手枪,依法对治安、刑事案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新华社沈阳12月13日电(记者黄璐、李铮)“以前送孩子到校门口就出不来,现在车少了,也有秩序,清亮多了!”一大早到沈阳市文化路小学送孩子上学的王先生把车停在临时停车区域,很快就有序地将车开走让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