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夫妻诈骗44万医保 租用四套医保卡开具药品后售卖(2)

2018-12-19 16:27:30  北晚新视觉    参与评论()人

庭审现场:妻子欲“一个人扛”

昨天庭审时,宋某、姜某均推翻之前在侦查阶段做出的供述,称姜某只是负责租借了工伤证,并只在被抓获当天参与了开具药品行为,给其他人的钱是宋某通过姜某的手机操作的,不是姜某转的,姜某应当属于从犯。

当法官就此提问“作为女性,如何一个人成功冒用男性医保卡”时,宋某回答:“之前不查能开出来。”

宋某和姜某辩护人还分别提出宋某构成自首、姜某构成从犯的辩护意见。此外,出借医保卡的四名同案被告人均在庭前退缴了获得的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后认为,宋某、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已经构成诈骗罪,故判处二人有期徒刑6年、罚金10万元,并责令二人共同退赔涉案金额44万余元。同时考虑到四名出借人的行为虽然已构成诈骗罪,但均具有自首情节,属于从犯,并退缴了违法所得,故分别判处孙某等4人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罚金1万元。

法官释法:本市近年来最大宗医疗骗保案

主审法官表示,冒用他人医保卡骗取医保、社保基金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常见,但从作案手法上看本案却不是首次出现,但从涉案数额、罪犯人数、作案次数上来看,本案是本市近年来最大规模医疗骗保类案件。

本案证据相对充分,六名被告人到案后均做过有罪供述,转账记录、开药信息、处方笺等也能够佐证犯罪事实;虽然两名主犯对部分事实当庭翻供,但考虑到两人的夫妻关系和证据间关联性,可采信度极低,并不影响本案定罪量刑。

虽然两名主犯有坦白情节,不过考虑到本案作案时间长、次数多、社会影响恶劣,法庭在量刑时还是对两位主犯适度体现了从严量刑,而对四位从犯则考虑到主观恶性相对较轻,小惩大诫,选择适用缓刑,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责任编辑:崔凤璇 CN072)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